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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省原副省长倪发科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,云南省楚雄市市长赵万祥因涉嫌受贿被批捕……梳理近期接连“落马”的官员,一个尖锐的共性问题再次进入舆论视野——怎么又是一名“带病提拔”的官?(6月18日中国青年报)
所谓“白癜风能治好么带病提拔”,是指干部在提拔前或提拔过程中就存在违纪违法行为,但未能发现,仍然加以提拔和重用。据报道,倪发科在担任六安市委书记的近十年里,就曾收受某矿业集团“超过了普通刑事的贿赂”,但仍于2008年升任安徽省副省长;赵万祥在担任大姚县县长一职时,就出过一些经济问题,却“没有下文”,直到近期才被提起。其实,“带病提拔”并非个例,而是官场上的一种病态,是一种传染病和流行病,在近年“落马”的贪官身上,比如成克杰、陈良宇、刘志军、刘铁男……一个个都不例外。
“带病提拔”显然有害。只要“带病”官员在某个岗位上,这个岗位就处在权力行使的危险状态。实践证明,“上梁不正下梁歪”。如果一个官员的官位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花钱买来的,那么他就会想方设法、不计后果要收回成本。假设一个地方的县委书记因“买官”而获提拔,那么他往往就会上行下效进行“卖官”,任用同样存在问题的官员,大肆贪污受贿,将这个地方的官场搅得一团糟,以致出现窝案、串案等集体腐败。所谓“大鱼吃小鱼,小鱼吃虾米”,这是“带病提拔”带来的连锁反应,影响实在太坏!
一项研究显示,在上世纪80年代以来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103个副省部级(或享受副部级待遇)以上领导干部的腐败案例中,约有六成(63%)的案主,在作案之后仍然获得提拔。为何“带病提拔”的贪官能一路畅通无阻?畅通无阻的原因何在?这成为了一道难题,是一个顽症。如何破解?怎样医治?值得各个方面好好反思,认真研究,切实采取有力措施“惩前毖后,治病救人”。笔者认为,医治“带病提拔”病根,必须“对症下药”;杜绝“带病提拔”现象,重在任前防范。具体来说,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,要通过深入考察、任前公示、警示提醒等多项措施,严把领导干部“入口关”,有效防止干部“带病提拔”、“带病上岗”现象,保证选人用人的准确性和公信度。
首先,要深入考察,筑牢“防火墙”。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。一个干部能不能提拔任用,必须要深入基层和群众中进行调查了解。既要采取民主测评、个别谈话、查阅资料、实地走访等方法,对拟提拔对象进行多层次、立体式考察,确保考真考实,又要坚持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,将测评结果作为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。要扩大考察范围,把考察范围从干部的工作圈向生活圈、社交圈延伸,从“八小时”内向“八小时”外延伸,从单位向社区、家庭延伸。同时,还要坚持“谁推荐谁负责”、“谁考察谁负责”,对不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,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的,追究推荐或考察者等相关责任人的责任。只要全面掌握了拟人对象的真实情况,树立了选人用人的责任意识,就能够有效防住别有用心之徒乘虚而入。
其次,要任前公示,编织“过滤网”。任前公示是防止出现用人不正之风的利器,贪官“带病提拔”现象如影随形,关键在于公示环节存在问题。目前一些地方的任前公示非常简单,只公示了姓名、性别、民族、籍贯、出生年月、学历、政治面貌、现任职务、拟任职务等。如某市的公示内容中,个人信息以外的要求只有三句话:一句是“现将经XX市委研究的拟任职干部的情况公示如下,请予监督”;一句是“公示期限”;再一句就是“监督电话”,提拔前的公示不够彻底。因此,需要进一步规范,特别是对公示内容、举报途径、受理方法、结果运用、举报人权益保障等各方面,都要进一步完善。比如拟任人的家庭背景、财产及推荐人、同他竞争的又有谁、提拔他的理由、过去有什么业绩等等,都要进行公示。只有加强任前监督和考核,才能网住“害虫”,不让进入“菜园”。
再次,要警示提醒,打好“预防针”。“带病提拔”,病根虽在贪官身上,但是组织有责任为其治病。生病总有一个过程,在还没有犯病或者初期就要打“预防针”加以防范。对一个干部的培养,重在教育和管理,经常“敲打敲打”才不会犯错。所以对新提拔的干部要切实抓好警示教育。一方面要全面实行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,由党政主要领导、组织部长对拟任对象进行个别谈话,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现实表现。另一方面要及时转发有关选人用人典型案件的通报,组织收看有关干部选任、换届选举等警示片,对干部中出现的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,及时提醒告诫,防微杜渐。这样才能让新任领导干部提高警惕,吸取教训,引以为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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